鹤岗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9-18 10:06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要求,现针对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如下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坚持增强工作透明度,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公开平台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建设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科技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为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并负责对科技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为切实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科技局实际,制订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加强了信息公开。

(二)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公示板、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二是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强化了监督措施,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同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了定期联系和评议考核制度。向工作服务对象发送征求意见书,及时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科技工作的反映和意见,设立了投诉电话、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三)公开规范,实现“四个”结合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四个结合,即政务公开与主要工作相结合、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和逐步深入,带动和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有利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和阳光办公,密切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有效地放大了科技工作的社会功能。二是促进了机关工作效率地提高。通过推行政务公开,运用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三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强化了监督,使每一位机关公务人员置身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6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检自查,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网络公开知名度不高。由于我局政务信息主要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集中公开,外界知名度不是很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利用各种科技活动加强了宣传力度和服务力度,引导科技型企业和群众网络浏览频率,提高我局信息的点击率,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二是重点信息公开面不广,信息量不大。今后我们将分清主次,将抓好重大、重点事项决策的公开工作,让企业、群众及时了解科技工作动态、重大科技活动等方面信息。同时,将按照《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三是部分科室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尽管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领导们的重视,但有些科室工作人员仍存在只重视业务工作而忽视公开宣传的情况。因此,我们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引导和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形成政务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完成公开任务,提高科技的社会效益和服务效果。

鹤岗市科学技术局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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