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20-11-03 10:28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公开质量,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打造“阳光政府”。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共9680条,包含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780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700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4186条,发布规范性文件14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部通过文字说明、图片表格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79条。对公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公共文化、农产品质量、国有土地开发审批、土地确权等民生领域信息及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全年公开信息近240条,方便了群众对热点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二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全年围绕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产业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工作,共公开信息70余条。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进行公开,全年公开信息近30条。三是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将县政府本级及124 个部门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公开的财政预决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和举借债务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情况等。

(二)积极回应依申请公开,做到依法依规。本年度,我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坚持聚焦政府信息管理,确保规范有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实行“信息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管领导核定”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来源准确、内容客观真实、公开流程规范,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行政行为日趋规范,切实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四)积极完善平台载体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及考核要点,完成了政府网站的更新改版,全年对网站管理维护8次,增设栏目4个,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发布功能、规范了栏目设置。积极与市政务公开系统有效衔接,全年累计向市政府网站上报各类信息近90条,采用信息近70条,在全市各县区中排名第一,确保公众能够便利、及时获得在线服务。

(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体系,强化考评机制。按照新《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常态化,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

0

21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6

+73

4251

行政强制

169

0

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8

26578.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基础性信息缺乏互动性、不够便民等问题,我县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更新改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互动性。二是针对基础性信息、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栏目信息不够准确的问题,我县建立了三级信息核查机制,全年累计开展更新核对30余次,确保信息及时更新、链接无误、表达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地址为:https://www.suibi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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