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区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20-11-03 10:3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兴山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兴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并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一盘棋”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突出公开重点,拓宽政务公开渠道。2019年年初,区政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回应关切等工作提出了要求,重点围绕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五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及时有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继续依托政务公开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微信平台、LED电子屏等渠道发布信息,并不断探索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性。

(三)增强公开实效,加大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力度。一是建立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文件出台时在区政府门户网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对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采取丰富灵活的方式同步进行解读。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箱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受理、回复、监管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互动交流实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LED电子屏、以及报刊、电视等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务信息358条,公示公告栏、报刊、电视公布政务信息418条,LED电子屏公布政务信息422条,其它方式1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区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因此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适合基层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协调部门联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步性。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新媒体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在不同平台同步推送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同步性。

二、丰富基层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便民公共水平。根据基层具体工作和信息公开对象采取不同的信息公开形式,如手机短信、纸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方式,适合不同年龄段的信息公开对象及时掌握政府信息。

三、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条例内容,明确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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