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11:4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我办对外公开了班子成员、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行政权力、服务承诺、工作事项及办理流程等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LED彩色大屏幕发布了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按标准管理,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人防办暂无人防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市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与处理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更新时效性仍需加强

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公开方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办将按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进一步梳理人防机关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与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快捷、方便查询。

二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是规范公开方式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及时将人防工作成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展示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我办中心工作向市民征求意见建议,掌握民意动向,推动人防工作创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1:鹤岗市人防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附件2:鹤岗市人防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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