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08:34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工信局全年在微信公众号、便企服务微信群、融资服务微信群、“企无忧”鹤岗便企服务移动端App、中小企业服务网等平台发布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5条(转发信息227条,编发工作动态54条,工作通知16条,公示信息14条,招聘信息4条);便企服务微信群发布信息2349条(企业信息咨讯1760条,银行融资产品信息47条,各机关最新优惠企业政策等信息300条,技术创新咨讯60条,免费网课培训信息182条);融资服务群有10家金融机构介绍了上百种金融产品“企无忧”鹤岗便企服务移动端App信息639条(发布新闻动态309条,政务服务信息46条,优惠政策221条,用工信息41条,融资需求信息22条);中小企业服务网669条(发布工作动态305条,企业招聘信息103条,政策法规67条,通知公告127条,招商引资45条,银行融资产品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鹤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20〕33号)(以下简称《要点》),按照《要点》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本年度市工信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法办理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流程,及时进行满意度回访。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工信局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重新梳理权责清单。按照《关于印发鹤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20〕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四)加强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组会议上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工作机制,编制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稳步落实,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职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认真做好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进一步开展行政事项清理,做到了权力运行的公开和规范。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差距: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广;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2021年,市工信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在公开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化水平。完善微信公众号、便企服务微信群、融资服务微信群、“企无忧”鹤岗便企服务移动端App、中小企业服务网等平台,增强信息发布、公众参与等功能,提升宣传、引导、管理、互联功能,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应根据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选择信访接待、文件、公告、通知、电视等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事有专人,人有专责,指派专人加强工信局微信公众号、便企服务微信群、融资服务微信群、“企无忧”鹤岗便企服务移动端App、中小企业服务网等平台建设和维护,形成面向企业和市民的简单、便捷的信息浏览、查阅、互动窗口,及时更新信息,按照时效性的要求及时上传信息

2021年1月4日 

鹤岗市2020年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2020市工信局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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