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08:31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本报告全面总结了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数据,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新职责使命和社会关切热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化解当前自然资源领域各类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和落实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3772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25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3152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各类通知公告信息383条。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20条。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予以公开4条,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了《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息答复办理工作的通知》、《鹤岗市自然资源局文件公开属性分类制度(暂行)》和《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服务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此项工作自始至终高位推动,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5

2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1

63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267.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1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1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整体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公开载体不够丰富。我局原有部门网站已按照相关要求关闭下线,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务信息公开版块也处于改版中,现有公开载体无法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二是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还有待提升。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掌握不够准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均衡。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自然资源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与市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上级最新要求,配合做好公开版块的优化工作,细化信息公开栏目,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同时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和管理,切实维护自然资源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全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重新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办理时限、公开流程及审查、监督机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条例》和制定印发的相关规章制度为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0日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度报告.pdf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