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10:38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我局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我局民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二)规范分类,便于服务。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即: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及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动态等。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儿童福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通过“鹤岗民政”公众号,让广大居民群众可以清晰明了的了解想要获得的信息。全年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

(三)突出重点,提高效率。针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的需要,我局今年重点对疫情防控方面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是社会救助信息的有效公开,社会捐赠款物信息的及时公开,规范慈善类社会组织有序开展活动的监督检查,以及接收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公开等,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4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治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均主动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今年收到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事项0件,已按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今,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准备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争取增派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是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三是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利用“同安民政”微信公众平台,传播好民政声音,继续发挥好公开渠道的作用,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附件1:鹤岗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附件2:鹤岗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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