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08:2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鹤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提出了2021年工作思路。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鹤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19号306室,电话:0468-89491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要工作情况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为了有序、有效的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

(二)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条例》等文件开展工作。通过年终进行绩效测评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局积极利用电子屏幕公众号电视等载体进行政务信息宣传,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3

0

0

0

0

2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3

0

0

0

0

28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83

0

0

0

0

0

2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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