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10:13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要求现针对科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如下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坚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干部,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平台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科技局成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完善了《市科技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实施“三级负责制”,为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按照市政府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局党组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议,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了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对吉尔吉斯外语学校等3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率达到100%,并对检查结果及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了公示。对办理的10个外国专家许可及时在信用鹤岗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检自查,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广;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2021年,市科技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化水平。完善微信公众号、企业工作群等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发布公开、公众参与等功能,提升宣传、引导、管理、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指派专人加强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企业工作群等平台建设和维护,形成面向企业和群众的互动窗口,及时更新政策信息,按照时效性的要求及时上传信息。

鹤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鹤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鹤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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