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0 08:43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鹤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岗市工农区昌盛路177号,电话:61922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岗市供销合作社根据《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现鹤岗市供销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政务公开办的统一安排,市社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鹤岗市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网页提供信息工作。从而使我们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鹤岗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每报送一篇信息都要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发布,如此进行周密部署,做到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我们主要采取在鹤岗市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形式发布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在公众参与方面,我们会及时更新下属企业石油液化气公司各个液化气服务网点联系方式、价格公示,实现了为民服务、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使用户访问更加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按照信息公开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经市社分管领导同意后发布的相关部门动态。

  2. 2020门户网网站信息发布情况2020度主动公开发布原创信息11条(不同渠道和公开方式相同信息记1条)没有发现未更新栏目以及不准确的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的相关数据。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0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0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0机构0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无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无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无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无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

 0

 0

 0

 0

 无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无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无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无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无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无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无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无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无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无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无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无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无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无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无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无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无

(七)总计

 0

 0

 0

 0

 0

 0

 无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0

 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

关数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无

0 

0 

0 

0 

 无

 0

 0

 0

 0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的信息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为机关动态方面的信息,对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包括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按照《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1月20日

附件:2020年鹤岗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020年鹤岗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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