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14:04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市煤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重点对外公开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工作、行政处罚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总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工作《鹤岗市地方煤矿“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管监察实施方案》《鹤岗市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实施方案》《鹤岗市煤矿雨季“三防”及防治水专项会战工作方案》等信息12并在信用黑龙江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113起。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使我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0

11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99246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们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小差距: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创新意识不强。

2021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提高到履行职能,提高能力和水平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扎实稳妥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二是继续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多、更通畅。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公开页面的管理,及时准确上载公开内容信息。四是继续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1:煤管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附件2:煤管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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