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16:05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兴安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兴安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安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回应,不断推进政务动态、财政信息、政策文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0

1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30.5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2

0

5

0

1

2

0

3

0

1

2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门户网站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由于专业水平受限,我办门户网站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2021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检查避免错漏。三是继续抓好门户网站管理,推进我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安区政府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兴安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2:兴安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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