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4-13 15:27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市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手段,推进法治水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推进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22年学法计划和会前学法计划,结合执法人员学用实际,在学法计划中分列出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专项法律知识两个部分,针对各业务科室制定专门学习计划,使法律知识学习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组织全局集中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并进行相关知识测试。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网上学习、微信推送等形式多元化学习,不断提高学法质量,在我局形成人人学法讲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法律规范行为、指导工作,党组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每件行政处罚案件,定期听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施清单式管理,明确工作目标,逐项压实责任。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开展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疫情演练。共发现疫情防控问题33个,并监督整改完毕。联合驻局纪检组、卫健委、各区政府,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活动,提升企业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突能力。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减件提速为标准,深入研究环节和要件问题。审批事项压缩至39项,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三是开展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我市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时间稳中求进,全国最优为60天左右,我局指标为2-49天;材料由240种压缩至127种,针对“2022年办理建筑许可”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案例,将环节压缩至13项,全流程时间压缩至4日,材料控制在50种以内,我市“办理建筑许可专班”全省排名第二。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码上诚信”推广应用工作,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四)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质效。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了我局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废止目录。二是组织梳理了《2022年度市住建局适用法律法规汇编》,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一整套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法律依据,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双重审查制度,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完成了我局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2022年黑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并上报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四是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做好省2022年度法治督察迎检工作,对照检查清单整理上报各项佐证材料,市依法治市办对此项工作通报中,对我局工作给予表扬。
  (五)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要求调整规范了《2022年度市住建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重新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168项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加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力度,按照住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要求,对作出的每项行政处罚必经法制审核,有效提高依法行政办案能力。二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为符合条件的4名人员重新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解决执法人员较少的问题。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建设,聘用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1名,在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四是严格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对2022年已完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并上报评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参加了全市案卷评查工作,我局有1份处罚案卷被市评为优秀案卷。
  (六)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今年没有新的行政应诉案件,有一起行政复议,我们及时给予答复,并经协调当事人撤销了复议申请。
  (七)开展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2022年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和自查计划,安排专人对平台中“一单二库”及时开展了信息更新录入工作,确保应录尽录,信息准确,双随机任务联查计划3项,自查计划2项已经全部完成。配合市场监督局上报各项检查佐证材料,完成省检查相关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法治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法治建设相关配套制度不
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三)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贯彻执行上还存在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配备数量不充足;信息、数据存储、管理不严;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督导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在业务工作中的运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住建法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自身法治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组自身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明确工作目标,逐项压实责任。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切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处罚等方面积极听取和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增加专业法律人员,提高我局法治水平。
  (四)依法全面履行本局职能。一是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开展了政务守信践诺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服务效能,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压缩率、即办率、零跑动率均达到要求。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推进我局“信易+”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建筑业企业走访调研工作。从企业提档升级、工程款结算、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等角度对企业进行帮扶,走访企业30家,开展银企对接会议2次、政商恳谈会2次。三是落实省厅《关于加快培育重点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鹤岗市扶持进入“四上”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实施细则》,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09项次,下发《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57份,对1个工程项目存在安全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五是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市场检查。共完成15个在建项目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并完成整改,处罚违法违规项目2件。
  (五)强化依法监督,确保依法执政。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对行政处罚案件强化层级监督,分级审核,党组会集体讨论,及时纠正乱作为等情况。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决策机制。以身做则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经常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要依法行政,不可不作为,不可乱作为。三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2022年我市新开、在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竣工备案工程验收合格率、违规工程责令整改率均达100%。全年共实施质量监督巡查180余项次竣工验收备案7项,检查期间共下达《质量整改通知书》14份,《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4份,累计提出质量问题60余条。全年共约谈6起,处罚3起。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做好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履职尽责。按照省重点任务清单和自身工作职责制定2023年学法计划和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努力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我局蔚然成风。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大力宣传和执行住建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积极研究和梳理住建局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在规范执法同时,彰显法治温度。二是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流程,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更好地规范我局行政执法。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住建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改革步伐,推动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探索办理建筑许可改革创新,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压减审批时限试行用地清单模式、完善公共服务报装体验、优化验收服务在提升工程建设服务保障能力与水平上攻坚发力,努力改善我市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水平。
  (四)持续整治市场乱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一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持续开展中介行业整治,推行诚信服务、实名制服务,改善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规范二手房签约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监管体系,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三是规范物业企业服务管理行为。加大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建立物业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和惩戒。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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