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15 15:03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以来,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化交通法治工作,不断提升交通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需要,深入研究交通法治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2023年度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治交工作要点》,确保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有序推进。二是积极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会前学法9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交通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作用。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多次通过业务大讲堂为干部职工授课,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
  二、依法履行交通部门管理职责
  一是落实路警联合执法机制。结合超限超载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每周与交警部门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一次夜查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共联合公安机关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车辆332台次,卸载货物12097.87吨,其中:百吨王40台次,卸载3444.06吨。二是深入开展公路扬尘治理。以公路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突出峻发洗煤厂、兴安煤矿等重点区域,依托治超站开展分片分段执法,对重点路段进行24小时值守,依法查处货运车辆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对公路造成污染的违规行为。三是依法加强运输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长途客运、出租汽车、危险品运输、普通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131起、罚款21.87万元,有效净化交通市场环境。四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14项,开展检查51家次,并将结果录入公示。
  三、严格规范交通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制定印发《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部门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不断提高全市交通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协调推进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鹤岗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成立4个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和工作步骤,明确时限进度和工作要求,认真排查执法领域顽瘴痼疾。组织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围绕9个方面排查问题,查摆出的3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在制度建设上查缺补漏,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行政执法路检路查制度》等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突出问题彻底整改,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执法质量。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制定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五大任务,组织协调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执法部门制定2023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任务。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定期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评估清理,并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政府网站公示。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制度》。2023年以来,新增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8件,全部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备案至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三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在营商局统一部署下,组织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编制行政许可事项33项,明确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和执行层级,报送市政府统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作用,本年度律师顾问针对行政强制案件给出法律意见3次,代理诉讼案件3件。五是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依法办理人大提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结23件,办结率100%,我局荣获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五、落实普法宣传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印发《2023年鹤岗市交通运输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编制2023年度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通过党课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组织法治培训,本年度通过3次业务大讲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邀请司法局工作人员开展2次执法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和中国普法网,收听收看庭审案件,进一步从案件中汲取教训、检视不足。四是落实学法用法考试机制。本年度共组织2次知识测试,通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能力测试,进一步检验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能力。五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制定印发《2023年度鹤岗市交通运输局“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通过鹤岗交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发布宪法宣传,同时在客运服务中心利用LED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积极树立和维护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尊严权威。六是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制定印发《2023年鹤岗市交通运输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普及与执法、管理、服务相结合,在路政宣传月期间,面向生产经营单位和营运车辆向从业人员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七是加强入企送法宣传。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一行业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计划表》,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座谈宣传活动,做到送法上门,对涉及企业运输车辆问题的公路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答疑解惑,使公路法律法规和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深入人心。八是开展执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印发《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的通知》,组织人员深入到客、货、修、驾等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法规,助力民营企业培育法制文化,推动法治民企建设。
  六、明确2024年法治建设思路
  2023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深化交通法治建设。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个别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薄弱”“个别交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交通法治建设,努力创建“法治型交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解决交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交通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二是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培训机制,加大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执法行为规范培训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在岗培训不少于60学时,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清单、交通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四是牢固树立普法责任意识。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到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方面面。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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