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22 10:45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优环境、保安全、强质量、严监管、提能力、转作风、守底线,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纳入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采取领导带头学、集中宣讲学、专题培训学、实地参观学、征集论文等方式,达到了以学提业务、提素质、提能力、提干劲的目的。

二是采取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方式增强理论修养。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研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权威读物,通读精读原著,系统把握著作的框架和篇目,把握原著的时代背景、问题导向、观点结论、工作要求,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理论文章。

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学习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依托“学习强国App”“龙江先锋”“黑龙江省干部网络学院”“极光新闻”“智慧鹤岗手机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和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学习阵地,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理论和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年度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和主题教育,将完成的学时作为年末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市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每年年初党组会将专门听取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新一年度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重要性,提升党组成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和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地见效。

二是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和《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工作制度》,为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全系统(除两县)共有法律顾问6人、公职律师1人。全年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19件、公职律师参与2件,其中代理诉讼案件7件、参加案审会(听证会)6次、出具法制审核意见3件、主持听证会1件、答复其他部门会商结果1件,确保了全年无败诉案件的发生。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我局2023年8月1日前制定并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清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6份,其中保留13份,拟修改2份(人员调整),废止1份;清理以市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8份,保留6份,拟修改2份(人员调整)。

审核2023年以我局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519件,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指导制定科室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准确掌握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靠,打造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下发了《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之前我局都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数据进行社会公示。

二是积极推动执法监督平台运行。为不断加快建设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省司法厅自今年三月份在全省推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工作,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完善了执法主体信息、电子执法证信息、执法监督证信息,并将2023年全年的执法行为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录入平台。其中行政处罚案件录入209件(普通案件146件,简易案件63件)、行政强制20件、行政检查事项33项,行政检查案件85件,此项工作为今后开展“互联网+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按省司法厅和省药监局要求,对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查办的106件案件进行了在线自查,省药监局在线抽取工农分局案件评查得分98.5分,位列优秀案卷行列。

三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2023年度考录的公务员24人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督促其按时完成规定学时,并及时向市司法局申请考试资格,确保新考录公务员及时参加全省执法证考试,使其具备合法的执法主体资格,充实基层一线,增加执法力量;对于在岗执法人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考试方式,线上充分利用法治教育网、黑龙江省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钉钉网等网络平台在线参加学习,学满课时后参加在线考试;线下按照年初制定的业务大讲堂培训计划,由各业务骨干主讲法律法规适用和具体业务操作指南等内容,让培训更具实用性。为检验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学习成效,巩固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果,我局每季度对全员进行能力测试,并将考试成绩在单位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鹤岗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由主管市长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今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鹤岗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了动态调整,确保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实效。

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初审、特定机构复核的“双重审查制”,对制发的文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每年组织商务局、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对成员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覆盖率不低于20%;制定并执行重大政策措施集中会审制,以市政府名义制发文件前,起草单位初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复核,对重大政策措施起到了严格把关的作用,今年集中会审10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和回应机制,明确了受理、处理程序和办法;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备案报告机制,认真组织六区、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参与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收集、整理、提交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以来相关材料。

三是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积极发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功能,认真组织协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严格执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坚持落实“起草单位初审、特定机构统一复核”的双重审查措施,严把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类文件的质量关。2023年年初以来,全市完成增量文件审查282件,集中会审文件15件;组织开展了妨碍统一大市场政策措施类文件的集中清理,共计清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类文件171件,其中修订、废止30件。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市专班举办了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成员单位利用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转发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召集水、电、气、热、粮食等民生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会上宣传了《反垄断法》及《公平竞争审查细则》,让公平竞争意识深入人心,提高全市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公平竞争意识;组织成员单位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班,提高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水平。

五是引入督查考核机制,配齐配强审查力量。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已纳入依法治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由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县区政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五)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推动鹤岗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和“证照分离”改革,编制《鹤岗市市场主体登记办事指南》,实现企业开办“1个环节、1套材料、0.5个工作日、零成本”。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298户,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全年新增市场主体8600户”目标;推行信用监管,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本部门抽查任务285个、部门联查任务158个,检查结果公示率100%。精准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211条、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712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四张清单”制度,今年将“两品一械”领域违法行为纳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里,扩大了包容范围,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312项,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9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21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89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9项,营造了更为宽松的创业环境。“四张清单”实施以来,我局参照“四张清单”办理案件15件,为市场主体减免罚款约80余万元;深化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推行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构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和产业运营中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为7户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质押融资1.79亿元;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充分利用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0561件。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不断健全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发展ODR企业270户、创建放心消费企业110家。大力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公示线下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企业240户,累计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金额达200万元,消费者“后悔权”得到保障。2022年度12315效能评价活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位居全国第38名,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二是开展市场监管整治,守牢安全底线。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扎实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顺利通过省级初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市市、县、乡、村四级1575名包保干部累计督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6万户次。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风险隐患问题79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设立10家农村食品经营示范试点单位,指导全市农村食品销售经营户建立台账,实现建档率、风险分级率、执法检查率三个100%。大力推动校外配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市619家餐饮服务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加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精细化智慧化监管,利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一库四联”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生产过程远程可视化监管。按计划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1800批次。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我市荣获A级等次,受到省食安委通报表扬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守牢药品安全底线,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和网络销售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77条次,对5起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强化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完成全市63家新冠病毒疫苗使用单位两轮全覆盖检查。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897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45家次,排查风险隐患31个,已全部整改;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开展岁末年初、电梯、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20项专项检查工作,全年累计现场检查企业442家次,排查安全隐患836项,整改率100%,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4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1项,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8起,处以罚款16.2万元。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了液化石油气气瓶质量安全溯源、工业气瓶质量安全溯源、车用气瓶质量安全溯源3个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了液化石油气气瓶、车用气瓶、工业气瓶的实时、动态、全周期管理。高效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检验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4288台,压力管道12.51万米;守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制发了《鹤岗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版)》,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工业产品进行明确分类,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工业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化肥产品质量、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97家,查处不合格化肥1批次。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健全普法机构。成立了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领导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及调研员为副组长、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县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市场监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普法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确保普法机构坚强有力。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晓东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前讲解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市人大会议前讲解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在市局党组会议前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唐梅副局长在特种设备监管工作会议前进行了“特种设备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专题讲座,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是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声有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鹤岗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活动,开展了以“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计量开放日”“检测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市民到博物馆、检验检测中心参观并开展互动交流,了解检验检测及计量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开展“世界患者安全日”宣传活动。在“世界患者安全日”来监之际,紧扣“安全用药坚守初心”主题,制作了“如何选购血糖仪”和“介绍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小视频,在鹤岗电视台和市场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播放;开展“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安全用械共治共享”宣传“六进”活动,活动现场使用统一“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周”宣传标识,悬挂标语横幅、播放宣传视频、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知识手册、现场义诊、免费测量血糖、血压等方式,为群众讲解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家用医疗器械;开展“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5.25爱肤日”至“6.1儿童节”期间,利用局办公楼室外电子屏及人员密集商业街LED屏滚动播放国家局和省局制作的科普视频和动漫,增强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的知识性、生动性和趣味性;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纵深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开展“质量月”主题宣讲活动。开展了实验室开放日和企业质量开放日活动。制作了龙门福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两个微视频,参加“龙江品牌故事”微视频比赛,积极推广、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3.15”当天在各大商超门前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LED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台、报社、出租车顶灯等媒体,滚动播放“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等宣传语,与鹤岗日报社联合设立“市场监管有话对您说”专栏,利用专栏平台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价格、食品药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涉及投诉举报较多、与生活紧密相关等问题,扩大了普法的受众范围,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期间,联合鹤岗海关、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四个角度开展宣传活动。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查摆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普法方式较单一。一般普法宣传都是采取设展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等传统方式。主要原因一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缺少新颖、带有突破性的宣传作品;二是由于受财政资金紧张影响,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制作高质量的宣传作品。

(二)系统内普法内容操作性不强。由于个别主讲人的业务水平、实践经验、责任心等原因,制作的课件质量不高,运用效果不明显,对实际工作指导性不强。

(三)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待提高。通过每年的案卷评查活动,有的问题反复出现。主要原因是办案人员中新考录公务员的较多,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了解不深、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工作缺乏细致态度,造成个别案卷出现一些错误,如救济途径交待错误、证据缺乏质证、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案卷装订顺序颠倒等问题。

(四)专业法律人才短缺。系统法制机构中取得法律资格人员较少,目前全系统共有7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能满足大量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理决定的审核把关工作;基层监管任务繁重,很多法制人员都是身兼数职,还有的年龄偏大,影响了工作质效。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坚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动开办企业指标提升。聚焦5年新增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目标,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服务,学习借鉴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相关经验做法,复制推广“个转企”登记、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全力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增。持续推动市场监管指标提升。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年报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加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提升。深入实施《鹤岗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政银合作和政企对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效。

(二)坚持增进民生福祉,全力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巩固提升现阶段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各项评价指标任务的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巡查,加强农村地区和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特殊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完成全年食品抽检任务。强化药品安全保障。加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现对全市零售药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疫苗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不合格药品处置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在引导企业开展自查、监管人员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检查、突击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规范治理整顿,确保风险防控到位。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深入落实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安全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压力管道安全、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隐患“1+5”排查整治行动。聚焦巩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强化燃气相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风险管控,严厉打击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贯彻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将抽检分离、核查处置、预警交流、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对合格率较低、风险较高的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置及时督导不留死角。

(三)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违法行为情节和生产经营者实际情况,既要体现执法力度,又要展现执法温度。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涉嫌垄断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加强广告、价格、网络交易等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虚假违法广告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整治、网络市场监管等专项行动,力争在查办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提升12315处理效率和调解成功率,深入开展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店)创建活动和消费提示警示工作,拓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覆盖面,健全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机制,引导培育更多ODR企业,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消费者无忧维权。

(四)坚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构建鹤岗质量发展新高地。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拓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覆盖面,方便企业一站式办理质量相关业务。建立首席质量官人才库与备选库,推动首席质量官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发挥标准化、计量引领作用。认真执行好黑龙江省创建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任务,鼓励我市有条件企业积极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强化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计量标准建设。持续提升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继续做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完成食品、药品、煤炭、石墨及工业产品抽检检验、计量器具检定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五)坚持抓好招商引资,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医药领域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效益好的大型医药企业,带动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紧盯萝北口岸申报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工作进度,持续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联络,推动口岸申报工作尽早落地。加大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力度。抓好星级标准化监管所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主动与省级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建立全方位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申报时机,做好项目建设保障工作。加大争取市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向市财政请示争取2024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及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政府采购工作,达到均衡有序推进要求。

(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着力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推动主题教育成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涵养清廉自律的廉政文化,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法规矩,守牢拒腐防变的底线。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刻领会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五细”要求,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用好“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打好“深化拓展年”主动战以及“行风建设三年攻坚”持久战,以“实”的态度推动全系统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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