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2-23 15:44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共鹤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营造了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学习培训

一是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全面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推进制度化会前学法。制定了本部门年度《会前学法计划》,将会前学法环节作为局党委会议、局党委(扩大)会议的规定动作,并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全年共学习法律法规45部,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培训。开展系列学习培训。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本部门年度《业务大讲堂计划》的必学内容,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集中观看了由中国政法大学张劲副教授讲授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传承与创新——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不断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述法。将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7人纳入述法主体,做到了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全覆盖。

二是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2023年2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听取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023年4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更换红旗路、东解放路两侧行道树”事项,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形成了《鹤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四是规范政策文件依法制定。全年共以本部门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红头文件”合法有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清理意见。

五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更换红旗路、东解放路两侧行道树”事项报送至市司法局,列入年度《鹤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六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黑建法〔2023〕1号)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其中涉及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36项),作为行政执法指导性规范,在行政处罚中予以应用。制定了涉及适用《鹤岗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5项),依据不同违法行为涉及的法规条款,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明确了不同的处罚标准,并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起、行政许可案件12起,以及行政强制案件6起,分别通过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了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100%;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次,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在2023年3月19日的文明执法专题培训中,邀请了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讲授了《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规范》和《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健康调适》等内容,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文明着装、仪容举止、执法用语、执法行为,切实将文明执法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规范开展数据录入。及时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执法装备数量等,录入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七是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完成联合抽查任务(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检查1次、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2次),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主动对接被处罚的5家企业,帮助其修复失信信息,降低负面影响,实现了失信主体“愿修尽修”;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梳理最新的《权责事项清单》,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简化申请材料,并将公共服务事项设置为即办件,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日办结”。

八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信访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分别建立了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密切关注,随时掌握动态信息,筑牢信访维稳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反恐宣传教育。组织专题集中学习,切实提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并组织城市供水、城镇燃气等各有关企业,开展了反恐防暴实战演练,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二是营造学典浓厚氛围。通过线下集中宣传、专题集中宣讲、参加答题活动、播发宣传标语、播放普法动漫等形式,助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着力营造学习、运用、崇尚民法典的浓厚宣传氛围。

三是突出宣传城管法规。开展《鹤岗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颁布三周年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卡,引导广大市民切实增强爱绿、护绿意识,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四是线上开展法治宣传。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鹤岗城市管理”开设“法治微讲堂”专栏,精心录制普法宣传“微视频”,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二十大报告中的法治元素》等内容,全力打造线上普法“新阵地”。

五是分类开展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和“送法进工地”活动,分别走进鹤岗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和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现场,宣讲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助力企业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的水平,增强务工人员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六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宣传进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激励新任职、新入职工作人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宣传进社区。向社区群众详细介绍宪法的作用、意义,引导社区群众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宪法宣传进企业。组织集中观看了由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讲授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专题辅导报告会,教育企业工作人员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所辖县(区)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原因在于掌握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还不够系统全面。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充分发挥“头雁领航、雁阵起飞”带头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四个亲自”“五个坚持”“六项职责”,高位推动,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带领全局上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推进行业立法进程

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全力推进《鹤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治理目标。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文书标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办理质量和制作水平。

(三)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资格证件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五)强化部门协同指导监督

加强对各区城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通互联、协同配合机制,持续巩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优化普法宣传举措,着力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特此报告。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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