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01-17 14:4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人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以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领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共10余次,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走深走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市人社局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点带面,全局联动,将法治建设纳入日常考核、述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鹤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鹤岗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规范执法程序,营造公正文明执法环境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动将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以及行政执法程序、权责清单等在局网站进行公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对于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检查结束或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在局网站公示检查结果和处罚结果。

2.加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不在编、不在岗、合同工、临时工申请执法证件。对没有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安排在执法岗位,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经核查统计,目前共有32人持行政执法证,全部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聘任法律顾问,为局日常行政涉法事务进行法律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先由法律顾问把关,较好地处理了涉及相关认定的行政争议、劳动纠纷等涉法涉诉问题。

(二)优化机制建设,妥善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1.持续优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工作衔接,建立多元有效解决争议纠纷矛盾处置机制。我局仲裁院坚持预防为主、调解先行的原则,实行关口前移,对案情提前摸底、及时掌握、适时提供协助,完善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2024年,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83.42%。

2.有序推进劳动仲裁裁决工作。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原则,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每一件劳动争议案件,都严格按规定程序立案、取证、办理、结案、归档,严格把控争议案件处理时限。今年以来,共接待处理案件1790件,其中立案受理1587件,不予受理203件,审结1335件,结案率84.12%,为1335名职工主张权利,涉案金额12590.28万元。

3.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今年以来,被提起的行政复议19件、行政诉讼31件,案件数量较去年显著下降,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无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现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有序

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动态管理。整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合法、全面、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和清理重点,按时完成自查、清理和纠正等各项工作。经自查梳理,2024年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多措并举开展学法活动。局党组带头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人社法治知识竞赛学习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用,掀起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热潮。在2024年黑龙江省人社、工会系统法治知识竞赛中,鹤岗代表队获得第三名。在全国赛中,一名同志取得个人第五名(黑龙江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另有一名同志入选全省法治督察人才库。

(五)推进普法宣传,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氛围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LED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服务窗口等多种途径,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4年,针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伤保险等方面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11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解答企业、劳动者关切问题300余人次,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工作专业人员力量不足,现有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全面性掌握还不够。个别案件还有与法院和司法局在法律理解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府院联动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提升整体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实现党内法规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普法知识讲座、印发学习资料、网上学法考试等形式,将每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开展一系列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持续营造全域覆盖的良好普法氛围。充分利用AI技术、抖音和微视等热门平台,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和载体,及时将新法规新政策、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通俗易懂的图文做好解答,以群众乐于接受、参与程度高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利用普法宣传日、就业服务、各类培训等活动开展专题普法,拓宽普法宣传面,不断提高人社政策知晓度。

(三)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持续增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立足自身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常态化保持与法院、司法局的良性互动,围绕行政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变事后判决为事前、事中调解,合力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方位提升人社领域法治化建设水平,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人社法治力量。

特此报告。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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