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1-20 09:1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研讨。

二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谋划推进工作的主题主线,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工作的牵头引领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各环节。全系统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研讨交流12次。

三是制定了《关于印发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鹤市监发〔2024〕5号),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首要方面。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

四是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时,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之中。

五是制定《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鹤市监函〔2024〕126号),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着力在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市场监管创建质效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开展法治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线上线下媒体宣传,利用户外移动显示屏、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奖励的认定、审核、发放等环节设计了8张表格,规范了操作流程。

二是印发《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对会议内容、人员范围、开会时间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程序。

三是动态调整鹤岗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调整后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17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70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13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9项,清单内容已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不仅培训基础的法制知识,还结合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两品一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在进行线下培训的同时,还依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教学平台”“黑龙江干部教育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钉钉课堂”“龙江先锋”等平台开展网络培训;除了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外,还通过组织开展“比武练兵”,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稽查人才库,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组织。年初制定了2024年鹤岗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调整鹤岗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人员构成,明确了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领导;年内召集了5次联络员会议,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完善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重大政策措施集中会审制度等,引入第三方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评估,共审查市、县(区)网上公示文件450余份,并对我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出具了评估报告。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市场主体微信群等多种媒介,认真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工作,年初以来以57部竞争政策为内容先后通过上述方式宣传2635次;市、县分别将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竞争政策等相关内容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有的区政府还将竞争政策的宣传贯彻列为“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

四是严格把好增量审查关。全市对282份涉企增量文件坚持严格审查把关,做到规范填写审查表,严格落实起草单位初审、特定机构复审的双重审查模式。坚持落实提醒敦促、约谈制度,规范使用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书,年内通过抽查敦促成员单位6家、约谈2家,督促整改问题文件5件。

五是认真开展存量清理。按照省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市、县、区三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及“回头看”工作,共梳理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547份,清理文件409份,其中废止150份,保留有效259份,做到了“应清尽清”。

(四)推动高效便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审批“最便利”上实现新提高。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和“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一环节、零成本、最快2小时内办结,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聚焦群众需求,推行“窗口前移、村级帮办、镇区联办”市场准入一体化,在村级成立帮办代办点,镇级设立市场准入服务窗口,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市场主体9332户。

二是在监管“无感化”上实现新提高。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牵头全市26个部门制定了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任务数202项,抽查市场主体1106户,计划覆盖本级事权全部抽查事项。联合抽查任务发起率、检查人员匹配率、检查结果录入率和审核公示率均达到100%。

三是在市场“大统一”上实现新提高。开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清障”行动,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及“回头看”工作,清理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文件409份,其中废止150份,保留有效259份,做到了“应清尽清”。强化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理医药经销主体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1起,实现了鹤岗局此类案件查办零的突破。

四是在深化知识产权战略上实现新提高。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年初以来,共办理商标行政案件37件。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开展“政银保企对接会”“送策入企”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34亿元。帮助42户企业在国家专利盘活系统完成注册。

(五)聚焦重点领域,持续精准发力

一是紧盯“校园餐”安全。对全市29家学校食堂、105家托幼机构食堂、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86家校外托管机构开展全覆盖多轮次检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481个。开展抽检225批次,约谈24批次复用餐饮具不合格行为主体,并签订承诺书。整治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不规范经营隐患16个、整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不合格食品的问题15个、督促学校食堂鼠(虫)害防治设施提档升级更新完备数126个。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开展六轮市级督查,清单台账化整改隐患197个。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集中约谈会议,督促9家单位强化整改,现场签署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承诺书15份。强化食品安全达标任务攻坚,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风险隐患15个,整改特殊食品经营行为不规范问题业户16家。

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突出“车、电、充、修”,检查全市57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销售单位及31家维修单位244户次,查处案件8起。对全市设置充电自行车设施的96个住宅小区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发现充电费未实行价费分离、未公示收费标准等问题5个,已现场督促整改。全市8家即时配送企业在用电动自行车33辆,全部落实审查备案,其中6辆采用换电模式,每周对辖区即时配送企业检查指导,暂未发现问题。

(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

一是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营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多场“你点我检”活动,在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的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和“你点我检”问卷调查,耐心地解答群众咨询,向社会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现场为群众快速检测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蛋类、餐饮具等群众“点单”率较高的食品品种,重点对食品添加剂是否超量超范围使用、农药残留量、重金属残留量、微生物指标等进行了检验。同时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测中心、工农分局、南山分局将快检车开进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对校园食堂餐饮具、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进行快速检测,保障学生吃上放心餐。3·15期间共开展抽检92批次,其中“你点我检”60批次,结果均为合格。

二是以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围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等多个部门,于4月26日在鹤岗市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以及讲解日常辨假维权知识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群众关于知识产权的各类问题。本次宣传活动共接受现场咨询8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为进一步营造“全民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于活动日当天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在集中销毁现场销毁各类物品23499件,涵盖防疫物资、包装材料、食品药械、仿冒服装、品牌酒类、卫星接收设备等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折合人民币16万余元。

三是市检验检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科于5月24日至25日,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个会场同步开展以“安全用妆,法治同行”为主题的“5.25爱肤日”科普宣传活动。市检验检测中心不良反应监测科及市人民医院药学部全体在市医院门诊一楼进行科普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循环播放宣传片、向患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市中医医院药学部会同皮肤科全体在中医院一楼门诊进行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讲解化妆品基本知识以及化妆品的分类,对如何选购化妆品、如何保存化妆品以及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后如何处置进行了现场讲解。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患者咨询化妆品相关问题200余人次。

二、工作亮点

一是在黑龙江省司法厅、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黑法普组办〔2024〕6号)我局获得“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是共建药学硕士实践教学基地。市检验检测中心与佳木斯大学签约成立“药学硕士实践教学基地”,整合高校科研能力和检测中心实践教学资源,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优秀药学人才的重要举措,实现高校与行业单位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赢模式,全面提升我市人才高质量培养和检验检测水平。

三是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险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全省首个《关于鹤岗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引导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特点,加大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供给力度。同时将保险产品与法律咨询有机融合,推行“定制服务”,大力推行送“保”入“企”,积极向科技型企业宣传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为创新型企业与保险机构搭建沟通平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与鹤岗市龙鹤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成功签约“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实现了商标类知识产权保险“零的突破”。

四是推行“1+1+N”审批加服务新模式。市市场监管局推行食品经营准入准营“1+1+N”审批加服务新模式。“1+1+N”中第一个“1”为营业执照办理、第二个“1”为食品经营许可证、“N”为从业人员健康证预约申请、店铺内计量器具检定申请、供水报装服务、供热报装服务、供气报装服务、用电申请、通信报装、户外牌匾审批。针对食品经营市场主体需求,对申请人实际需要办理的许可审批事项提供“点餐式”服务,自由组合不同的许可审批事项集成办理,助力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超预期”准入准营体验。

三、存在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我局整合了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的相关职能以及物价、商务、知识产权部分职能,市场监管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专业技术性进一步加强,存在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的现象;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数量少,同行政执法总数量不相适应;虽然坚持开展业务培训,但是执法办案人员的总体法治意识还存在不足,案卷制作存在短板。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锻造政治过硬市场监管队伍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党建引领、理论灌注和思想锤炼,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持续深化系统行风建设,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扎实开展2025年行风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提能力、转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二)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聚焦5年新增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目标,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度,全力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增。高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把好增量文件审查关,做到应审尽审的同时确保审查工作质效。加大力度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服务,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严格把控“三品一特”安全风险

压实“三品一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特殊食品安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按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零售药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疫苗使用单位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查检验不合格药品处置率达100%。持续加强医疗器械重点产品监管,全方位筑牢医疗器械安全底线。持续开展“清底”行动等各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高标准完成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样计划,加大对合格率较低、风险较高的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抽检力度,牢牢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四)强化市场秩序整治,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严查处破坏市场经营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高质量做好12315效能评价工作,强化消费维权网格化建设,完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ODR企业发展,大力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覆盖面,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五)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力打造高标准质量支撑体系

集束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职能,协同发力,进一步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线下服务站和线上平台建设。加强对标达标及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的宣传指导,鼓励我市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积极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按计划完成食品、药品、煤炭、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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