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1-27 09:24 市公安局

2024年在鹤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狠抓落实、有力督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忠诚担当,不断强化组织保障。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要工作统筹谋划,认真研究部署。一是高位部署推进。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成立了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伟宏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将法治建设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有序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定向明确责任。精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点,制定印发《鹤岗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构建“对标上级部署、统筹组织实施、基层单位落实”的推进体系,形成全局法治政府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理论学习。鹤岗市公安局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议题。2024年以来,全局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0期,会前学法120期,科级干部轮训3期,共计轮训120人。在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优秀论文征集活动中,鹤岗市公安局1篇论文获优秀奖。

(二)聚焦执法基础,夯实执法根基。强化执法能力、执法监督、执法制度建设,确保执法权力从监督到制约在法治轨道运行。一是强化人才储备。为进一步完善法治人才储备机制,鹤岗市公安局鼓励引导全局干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市一线执法民警全部取得初级执法资格,71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91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强化监督巡查。常态化开展不低于5%案件比例的案件评查,严把质量关,针对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形成清单明细,督促办案人员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案件流转。定期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民警执法用语不规范、执法音视频不连续、录制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为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次提升”,制定印发《鹤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服务管理规定》,明确3类16项执法服务措施,着力提升中心全流程办案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核心功能,同时整合内外资源,为案件高效侦办提供跨警种、跨平台、跨区域信息支撑,切实汇聚打击合力,提升办案效能。

(三)聚焦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鹤岗市公安局印发的相关制度,对影响执法相对人的重大权益的行政处罚、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争议的行政处罚及决定,在决策过程中全部经过法制部门审核。二是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为了保证现场执法活动做到全流程、全方位、无盲区记录。为基层执法办案民警配备400余台执法记录仪,为一线民警单兵作战和指挥调度提供科技保障。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全面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准确进行刑事案件复议复核。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向人民法院说明理由,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做尊法守法的表率。

(四)聚焦为民服务工作,彰显公安新担当。坚持做优战略支撑、做强服务特色、做实政策保障,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龙江振兴发展能力水平。一是强化警企联系机制。创建“警企+警医+警校”模式,深化“双区”建设。以派出所为单元,在全市治安复杂部位、重点区域、学校和重点企业,创新设立18个“特别服务区”和15个“特别管控区”,严格落实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助企、助校履职“零折扣”。排查隐患278处、化解矛盾纠纷185件、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99件,为86名员工办理居住证。“双区”建设工作经验,省委政法委全省刊发。二是深入推进“一窗通办、一站办结”。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只进一门”,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117项。制作《全市公安机关“一窗通办”办理事项工作指南》《“一窗通办”派出所办理事项清单和收费标准》,全市8个派出所推行86项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已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万余人次,累计办理各类业务4000余件。三是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质效。紧盯企业急难愁盼,高效联动110与12345热线,健全“分级办理、上下贯通”的问题解决机制,制定了《鹤岗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工作规范》《关于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机制》《12345热线工单办理流程》,强化“办、访、督、责”闭环式办理,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落实。在全市服务窗口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试)运行机制》,对执法服务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规范处置、反馈答复、监督整改。

(五)聚焦普法宣传,高质量提升法治素养。聚焦载体建设,将普法工作贯穿公安工作体系。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鹤岗市公安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现场分发传单、法律宣传进校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专项普法工作240余次,覆盖群众68000余人次,实现“普法宣教”与“公安主业”双结合、双促进。2024年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选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二是常态化开展法律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自觉做学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党委班子会前学法机制,全局各级法制部门本着严格筛选新法必学的原则,筛选了20余部热点法律法规。2024年全年全局各级党委(党组)共召开党委(党组)会216次,组织会前学法140次。提高了基层领导干部执法办案决策能力,发挥好“头雁效应”增强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提升全局执法质效。三是常态化开展法律培训工作。为全面提升全局执法能力建设,突出“案例教学、视频演示、公检同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执法培训,为一线执法民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法制支队组织全市公安民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云端课堂”11期,公检同堂培训9次,全局3500余人次参与培训。

二、存在不足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安面临的执法环境日益复杂,当前公安执法工作量不断增加,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安的新期待,我局仍在不断探索中,同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措施的落实情况与先进单位存在差距,有些工作贯彻落实的不好,一些民警的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完备执法规范体系。围绕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完善执法操作规范,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科学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办案全过程质量把控。大力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实现执法办案规范高效、监督及时精准。

(三)加强教育培训,推动提升执法主体能力水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完善法律知识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持续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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