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5-03-10 10:37 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摆到重要位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法治思想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制定印发《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管理制度》,党组会议开展会前学法17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案件旁听活动2次,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发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报送市司法局审核、备案,对全局近年来以

市政府名义和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分类提出了保留4件、废止8件的意见,并上报市政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许可。完善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实施层级、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信息,累计认领4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一次性告知、网上办理。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工作日延时办、节假日预约办等便民服务方式,让群众少跑腿。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鹤岗市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评定出A级生产经营主体2个,B级生产经营主体65个,有力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严格制度执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等三项制度。按照双随机“一业一查”检查要求,制定了市本级农业农村部门抽查(联查)任务计划,累计抽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等37家,全面完成抽查任务。加强案卷管理。借助综合执法改革机遇积极协调编办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设立了“监督审理室”,选派业务骨干承担案件审核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提高案卷审查管理水平,开展“2024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抽查农业行政执法案卷6本,及时发现改正问题。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召开今冬明春农资打假集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开展全市种业市场交叉检查和农资打假、私屠滥宰治理、禁渔巡查检查、农机安全治理等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600余家次,检查农机车辆400余台套,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20件,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制定印发《鹤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大练兵”活动方案》,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级执法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活动,累计培训人员50余人次。3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鹤岗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7户,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金秋科普月等契机,通过“走进企业”、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普法宣传展板、解答法律法规咨询等方式将积极开展宣传普法,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依托“鹤农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建设专栏,先后发布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18篇内容。

(五)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累计接待群众来访20人次,受理2件,办结2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在机关办公楼设置举报信箱,公开涉农领域的投诉举报电话,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处理群众投诉26件,不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退回11件,受理15件,办结15件,办结率100%。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依托市政府网站和“鹤农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提供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案卷评查工作。举一反三,重点围绕制作执法案卷不严谨、不规范,案卷证据不充分等情况每年持续开展线下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同时利用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线上随机抽查及时发现改正问题,提高案卷质量。

二是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能力。依托《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法律法规数据库》《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领域法律法规,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宣传力度。在普法宣传方面,结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用好“鹤农在线”微信公众号,打造线上宣传阵地。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活动,深入企业和经营主体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