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岗市建立失业金数据
核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2-20 16:08

鹤人社函【2024】9号

市社保中心:

结合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需要,制定《鹤岗市失业金数据核验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鹤岗市失业金数据核验工作的实施方案

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优化社保经办管理模式、提升社保经办服务和管理质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着力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同时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结合社会保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建立预防安全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的社会调节功能,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持续推动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

二、工作目标

失业金为短期待遇领取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十四月,在待遇领取期间,领取人在领取期间会出现就业、服刑、死亡的现象,如果单纯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角度出发,简单提出失业金待遇领取人每个月一次人脸识别认证的预防解决方案,虽然实现了杜绝因就业、服刑、死亡产生失业金违规领取的发生,会影响到大多数待遇领取人社保经办服务的便捷性,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保服务体验感。

为解决基金安全预防和群众服务便利度的平衡阈值,我们规划利用省金保工程一体化平台和省营商局大数据联网优势,推出失业金领取待遇数据核验安全预防业务工作机制,利用就业、死亡、服刑人员的外部数据环境资源,开展失业金待遇领取前的数据比对,在“金保工程”一体化信息系统中开发数据核验业务模块,实现自动比对,发现疑点数据,提前开展安全核验,对确认的就业、死亡、服刑的领取失业金待遇人员进行待遇暂停,这样,既前置预防失业金违规领取的风险,也实现失业金领取人员“无感”安全核验。

三、目标时限

2024年一季度开展基础性工作调研,开展外部环境数据手工测试,获取业务数据化建模的基础资料;二季度编写数据失业金安全核验业务需求,争取省省社保中心、省厅厅信息中心数据和技术支持,启动核验业务模块功能建设。三季度开展启用核验业务模块测试,通过实践测试进行优化和完善,固化创新成果;四季度,推广县级经办机构使用;2024年底11月争取向全省示范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金数据核验工作由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牵头,具体实施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和业务部门负责,各县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共同推进落实,市社保中心明确目标任务,积极跟进实施进度,确保创新项目落实落靠。

(二)坚持数据赋能。强化数字化政府建设理念,着力打通社保部门内部以及与工商、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实现共享数据信息,实现数据赋能,推动基金安全预防,服务群众高效便捷。

(三)加强示范引导。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探索优化经办服务的新途径,加强对创新工作方式的指导推动,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发挥促进工作成果转化带动示范作用,营造创新驱动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