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14:25

鹤岗市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鹤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公安局联系(电话:3344951,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电子邮箱:hgsga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鹤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正面宣传,讲好公安故事。2023年,鹤岗市公安局在鹤岗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开设多个宣传专栏,发布相关信息4000余篇,通过人民公安报、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发表稿件400余篇,通过黑龙江日报等省级媒体发表稿件480余篇,制作并发布视频100余部,累计播放量已突破1000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严格落实《鹤岗市行政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要求,依法、规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做到了规范、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审核制度,加强对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方式和操作流程。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四)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切实开展检查、自查相关行动,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调整政务公开人员配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97

行政强制

8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鹤岗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入,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需要主动学习,与时俱进,要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政务公开环境,深入、持续、高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岗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