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17:09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3415810,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66号;电子邮箱:hgjsjbgs@163.com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4条,其中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文件10条,“双公示”行政处罚25条、行政许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答复,努力让群众在最短时间获知需要的信息,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能够严格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对依法确定不予公开的,能够做到注明理由。2023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宽加深。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提高本单位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内容挖掘,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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