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17:11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鹤岗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3358375,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90号;电子邮箱:hggt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公开方式,稳步推动工作健康发展,政务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3年,我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36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30行政处罚信息2各类新闻公告、宣传信息1404条。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予以公开3条、部分公开8条、无法提供2、其他处理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84.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秉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程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2024年,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是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注重表述准确、用语规范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完善准确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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