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鹤岗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17届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鹤岗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