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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拟立法调研和完成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30 15:09
  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立法法》对地方立法权限的调整及我市地方实际,线上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线下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市人大、市监察委、市政法委、市总工会、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两县六区人大、政府和群团组织、重点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发放《征集和完善“十四五”期间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请市级四大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相关单位、社会公众按照急需先立原则,按从急到缓推荐立法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汇总,根据画票推荐进行排序,征求省人大法工委的意见,确定了排名靠前的10件立法建议,建议将其作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和完成项目。目前,该建议已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布如下:
  附件:鹤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拟立法调研和完成项目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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