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强化功能作用,健全收支管理,提升资金效能,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24〕11号)和《黑龙江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黑财规〔2024〕19号)等有关制度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规定了制度依据、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工作基本原则和预算公开要求等。
(二)规定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范围。
(三)规定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测算、编制,支出编制、报送等程序。
(四)规定了市级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程序,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分类分档机制以及资金使用要求等。
(五)规定了决算报送程序和批复要求等。
(六)规定了预算执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要求。
(七)规定了市属企业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等方面要求。
(八)规定了废止制度情况、文件解释权、生效日期等。
文件解读:鹤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岗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