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和《关于加强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项目监督管理的九条意见(试行)》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我市共计收到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9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180万元、省级资金5735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2年,我市实施项目89个,其中:产业项目35个、资金约8383.59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基础设施项目43个、资金约4294.76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他项目5个、资金113.69万元,补助补贴类项目6个、资金122.95万。带动脱贫户5304户,受益户数7041户。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年底,累计完工项目89个、资金12915万元,项目完工率100%。
四、受理部门:鹤岗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电话:0468-3330017,12317
六、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9号
鹤岗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