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是黑龙江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门制定的行动方案,黑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侯青竹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省民政厅将围绕方案中对今后五年全省建立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养老服务供应、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明确养老服务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路线图和时间线,紧紧抓住核心任务,实施三个攻坚,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攻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增强养老服务便利性
“当前首要工作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侯青竹解释说,在推进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方面,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已建成居住区按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强化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衔接;探索居家适老化改造激励机制,引导专业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农村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发展幸福院和养老大院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
侯青竹表示,在推动养老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方面,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对接老年人需求,提供就近就便消费服务,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圈。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模式,支持物业企业、零售服务商等提供生活用品代购、照料看护、精神慰藉等定制养老服务。完善城乡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一批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社区助老食堂(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老年人助餐功能,推广邻里互助等助餐模式。引导助洁服务覆盖更多老年人,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引导物业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
攻坚养老机构服务协同,扩大养老服务普惠性
如何促进养老机构服务协同发展,让老年人口和更多群众更好享有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优质养老服务?侯青竹告诉记者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重点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失能失智、高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强区域内公办养老资源平衡调剂,提高床位利用率。完善公建民营机制,建立以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为主的筛选机制。
二是要积极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城市政府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包,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普惠养老服务,增加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服务供给。支持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普惠养老机构;培育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普惠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要丰富个性化市场服务供给。引进和培育市场化运作的优质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和企业,支持养老服务连锁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开发中高端养老项目,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引导省内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养老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业)提供医、食、住、游、购、娱、学等于一体的养老服务,培育链条完善、业态融合的供给主体。
攻坚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提高养老服务创新性
“保障身患疾病老年人也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需要深入推动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侯青竹介绍说,下一步,省民政厅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同时,推动养老机构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并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记者 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