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8 09:5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许可信息147条、行政处罚信息37条,其余依法公示公开信息51,依申请公开1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我局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得到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做到了规范、按期答复。按照依申请工作规范,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加强对局公开信息的审核与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推进有序,但与公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丰富,政策宣传的针对性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完善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提升政务公开的业务能力,及时准确公开公众最关心、与公众利益最相关的事项,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及时更新并探索多种形式予以公布,让公众看的明白、理解清楚,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pdf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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