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1 15:01

 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468-3222240,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街道103号;电子邮箱:hgswt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需求,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托“大美鹤岗”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行业安全检查、文化惠民、全民健身、场馆开放、体育赛事、文旅节庆活动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1件申请人已主动撤销,另1件涉及冰雪旅游相关数据的信息已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做好“大美鹤岗”微信公众平台建设,跟进局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在“大美鹤岗”微信公众号进行重点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审核机制,严把审核环节。每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对于没有法定时限的信息,有的没有第一时间发布。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化。二是坚持便民高效,做到及时准确。信息公开要坚持便民高效原则,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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