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14:17

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联系(电话:3385713,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10号;电子邮箱:hgsmgjbgs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把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始终做到常抓常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渠道,拓展公开内容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共发布政务信息8条,上传了《鹤岗市地方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及联系包保盯守巡查责任人名单》、《鹤岗市地方煤矿反“三违”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等信息;按照《条例》要求在信用黑龙江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18个。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同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对相关政策及文件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工作创新不足。政务信息发布主要以文字、数据为主,创新性不强,吸引力不足。

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确保行政行为更加公正透明。同时,将继续加强工作沟通,完善协调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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