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16:23

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鹤岗市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林草局联系(电话:0468-3330898,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7号;电子邮箱:lyjbgs84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鹤岗市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由局分管副局长具体监督、指导分管的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

(三)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主动公开了局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决算。

(四)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共3件,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方面:全面性不足,对结果信息公开多,重要事项、重要工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结果反馈等信息公开较少。

2、公开时效方面: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政策文件、公告通知等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满足公众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鹤岗市林草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完善政策文件公开制度,系统梳理涉及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政务信息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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