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16:53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2024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鹤岗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交通运输局联系(0468-3355000,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58号;电子邮箱:hgsjt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日常管理,确保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发布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和权威性。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加强日常监测与排查,通过人工自查等方式,对公开信息内容开展日常巡检,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将信息公开发布规范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通过鹤岗市政府门户网站、“鹤岗交通”微信公众号、12328热线等方式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官方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9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1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1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1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负责政务服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公开质量。三是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多交流、沟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大的努力、更好的服务和更实的作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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