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16:57

鹤岗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鹤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公安局联系(电话:3344951,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电子邮箱:hgsga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鹤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鹤岗市公安局在鹤岗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开设多个宣传专栏,发布相关信息4000余篇,通过人民公安报、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发表稿件220余篇,通过黑龙江日报等省级媒体发表稿件460余篇,制作并发布视频130余部,累计播放量已突破2000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度处理行政许可信息792件,行政处罚信息2282件,行政强制信息15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4年度我局无此类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审核制度,加强对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方式和操作流程。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

)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切实开展检查、自查相关行动,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2

行政强制

1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鹤岗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入,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政务公开环境,深入、持续、高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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