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09:44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初以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牢固树立走在前列、作出垂范的争先意识,始终保持拼搏奋进、干在实处的进取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优化基层公开效果,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含金量”,提高政策举措的“到达率”,全市政务公开质效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对标落实之要,持续深化落实主动公开。深化政务公开领域规范化建设,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各领域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今年以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287条,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14件、规范性文件5件。为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拓展解读形式,制发《鹤岗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措施、服务事项和社会热点等,创新形式,推出“一分钟讲政策”短视频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办事流程制发各类解读文件37件。同时,加大对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的业务指导,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对标形象之要,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高效办理信息公开申39件,交办95件,处理行政复议1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今年以来共收到民情回应156条,答复176条,处理意见征集16条,答复率100%。每月组织科室人员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复盘会议,就当前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办法、新举措,以更审慎的态度、更规范的流程,依法向申请人作出经得起司法审查的答复。

(三)对标管理之要,努力优化公开信息清单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组织开展主动公开清单编制工作,覆盖全市32个市直部门、8个县(区)政府、53个乡镇街道。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等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四)对标创新之要,持续提升平台网络平台建设。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完成市、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构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为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矩阵,推行“民诉即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客服”作用,将12345热线与政务网站、民意通小程序等渠道互联互通,实现诉求“多口规一”“一口受理”,着眼解决企业和群众“找不到、看不懂、问不着”的问题。线下,将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为集办事服务、咨询辅导、政务公开为一体的政务综合体,在办事大厅放置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惠民惠企政策宣传页等材料,政务服务一体机可在线查询、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查、询、办”功能一体集成。

(五)对标审查之要,不断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市政务公开办严格按照《鹤岗市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要求,对我市拟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分类,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在要求信息发布单位严格执行“三级审批”的同时,在办公室内部也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审核把关工作。年初以来,已审核、录入通知通告等各类信3250条,错敏词发生率降低95%以上。加大对两县六区政府网站监管力度,每周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严防县(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模块出现更新缓慢、不更新、休眠”这一懒政怠政现象出现,市政府及各县(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专栏合格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10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3

 0

24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24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3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1

3

0

24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困难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困难。线下运用能力有待提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线下解读咨询工作有待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栏目信息更新质效有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市政务公开办将依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围绕政策性文件、民生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政府自身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进行重点公开,继续深入主动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环节。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紧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均要求解读,把好解读起草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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