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8 13:35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其中法规公文信息2条、行政审批信息131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环境质量信息48条(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其余依法公示公开信息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2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0

7

行政强制

7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以信息公开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在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方面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前沿理论、全国各地鲜活的优秀案例学习研究不够充分。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对标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做好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调研培训,针对性开展基层实地调研,加强与上级机关和市内兄弟机关的业务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附件1:鹤岗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附件2:鹤岗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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