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决策部署,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层面建立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发改体改〔2021〕1670 号),截至目前已分6期公开通报全国各地多起典型案例。国家通报的典型案例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市场主体反响热烈,要求各地政府承担排查主体责任。为推动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工作,抓一个典型、规范一片领域”的效果现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一、全面做好国家后续通报案例排查和整改工作
针对国家后续通报的案例,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通报案例具体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积极主动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相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类似行为的要责令立行立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如需要上级有关单位进行排查的,应尽快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收到我委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并按时限将自查情况报告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情况表》(附件1)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以便我委上报省发改委。
二、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案例归集、排查和整改工作
(一)除了国家已通报的案例,请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对本区、本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1.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所列的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2.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情况。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平台、渠道,对掌握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进行归集,对违规事实清晰或已查实案例,由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组织填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情况表》(附件1),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书面报我委。
(二)请市政务服务中心依托“12345”热线和政务服务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等,按季度梳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案例事项的投诉归集、核实和整改处理结果,分别填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情况表》(附件2),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书面报我委。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每季度联合对归集案例进行系统甄别、分类和筛选,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政府审定后上报至省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承担排查主体责任,把案例排查整改作为推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案例归集排查整改各项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市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对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其他市场准入事项和准入隐性壁垒,要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予以整改销号。违规案例所涉部门要迅速响应,积极与投诉举报人进行沟通,加强整改,及时反馈,着力消除负面影响。
(三)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企业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及时破除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提供更大空间,推进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联系人:周超 联系电话:3216787 19104685001
附件:1.
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情况表(各县区、各业务主管部门填报)
2.
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情况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